1. 進入本公司駐車的酒店停車場前,請示意本公司職員協助,請勿於停車場的入閘機取票,否則金麗華酒店將向閣下收取每小時$30元泊車費;亦請勿遺失入場票,否則金麗華酒店將向閣下收取全日24小時泊車費用(入口有錄影),有關費用會在閣下的信用咭收取。
2. 還車時間指定於08:00至21:00內,閣下如需在指定時間外還車,本公司職員將會在下一個工作日為閣下完成還車程序,而在本公司職員完成還車程序前,閣下仍然需承擔所有責任,包括車輛損毀等。
3. 正常還車程序需約15至30分鐘,為保障閣下利益,請預留時間完成有關程序;如閣下因任何情況需在完成還車程序前離開,閣下需在一張沒有寫上金額的信用咭收條上簽名授權本公司向閣下收取所有有關費用,包括交通告票、電油(需繳付$50服務費用)、車輛損毀等,收條將以平郵放式寄到租賃合同上登記地址。
4. 關於提前還車:已租賃的車輛,如需提前還車,已付的款項,恕不退回。
5.關於交通違規告票
5.1 如屬「輕微違反」(如:超速、衝紅燈、逆行駛、錯誤使用特別路徑等等),閣下需親身前往澳門交通廳自行辦理及繳交罰款;
5.2 如屬「行政違法」(如:違法泊車、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違反載客規定、沒有入咪錶等等),閣下可親臨交通廳繳交罰款或可透過交通廳的網上繳交罰款系統以信用卡繳付。如欲向本公司尋求協助,請於還車時向本公司職員提出,並需繳付罰款全費及罰款的50%服務費用。
若閣下在限期前,未能向交通廳繳交罰款,而該項違例需移交法院審理,當收到交通廳或法院的勒令,本公司會交由律師處理,並會向閣下收取當中所牽涉之費用,包括罰款、法律費用(根據律師處理時間收費)及50%行政費用。
6. 如發生任何交通意外、事故或車輛被盜,閣下必須即時向交通警察及本公司報告;在交通警察完成調查前,請不要移動車輛及不能離開案發現場,及配合交通警察進行酒精濃度測試,否則租賃人需自行負責所有責任。如駕駛者因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而發生任何事故,駕駛者及租賃人需自行負責所有責任,包括所租賃及第三者的車輛損毀。
7. 若車輛在路上因車輛機件故障而不能使用,本公司將盡量提供車輛替換;請注意這項服務只限於機件故障,並不包括交通意外或不當使用。
8. 車上的車輛第三者保險咭及車輛登記摺請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或損毀,每份文件收取$200元處理費。
9. 為保障閣下利益,於付款後請向本公司職員索取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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